办事指南

人力资源办公室

【人事服务】退休手续办理

一、工作年限确认

    教职工办理退休前,务必提前获取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以确认工作年限,获取操作指南(点击可下载)

    如对个人权益单中年限有疑问,请发送权益单电子版及不一致情况说明至学院人资办邮箱:naocehr@sjtu.edu.cn,待学院人事干事查档后反馈信息至人资处资配中心,由学校与社保中心对接确认及核定。

 

二、退休业务办理

1、法定退休年龄前2个月,人资处资配中心及学院发起退休业务办理,拟退休人员配合学院相关部门办理退休结清业务。

2、拟退休人员查收人资处邮件,登陆人事系统rsc2.sjtu.edu.cn—个人角色—人事业务—退休与延退—退休申请,填写并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附件

    1)《退休职工补充信息登记表》

    2)如为专业技术人员退休的副高级以上人员,还需填写《高级专家提高退休费比例表》,提高比例为5%;

    提高退休费比例10%每年5月、11月由学校统一发起,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其一:

    ①2014年9月前获省部级及以上的一等或二等奖排名前3、三等奖排名第1,上海市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可放宽至排名前5;

    ②2014年9月前已享受政府特贴。

    3)个人提供储蓄银行卡用于领取养老金和职业年金,可以是同一张卡,不能使用信用卡。

3、学院人事干事查档并补充工作年限、薪级等信息

4、学院领导审批

5、人资处资配中心审批

6、审批通过后,拟退休人员携带以下材料至学院人资办(木兰楼A201)办理相关手续: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养老金及职业年金银行卡复印件(一类储蓄卡),分别写清账号并签字,也可是同一张卡

    3)《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申请表》,由户籍所在街道提供,一般需携带户口本、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建议提前电话与街道联系确认

7、学院领导签字盖院章后提交材料至资配中心审批

8、资配中心将于每月15日前向社保中心提交当月退休材料,社保中心将于每月月底前审核完成当月退休申报及养老待遇的申领申请,并于次月9、10日完成养老金及职业年金的发放。

 

三、退休后相关事项

1、退休次月社保中心反馈核定后的养老金核定表至学校,学校反馈至退休人员;

2、上海市养老金领取证(即退休证)

    2021年7月及以后成功办理养老金申领手续的人员,包括领取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和领取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可于次月5日起(逢节假日顺延)登陆“随申办”(首选)或“上海人社”APP,添加“养老金领取证”电子证照,领取流程详见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r8ATL9dQR1luLg0DUSpR8A电子证照和实体证(包括《上海市职工退休证》《上海市养老金领取证(退休证)》等)具有同等效力。电子证照上线后,不再发放实体证。

 

四、联系方式

    学院人资办:聂琳琳,木兰楼A201,021-34206336

    人资处资配中心缴费年限认定:黄澍玥,新行政B楼427,021-34207948

    人资处资配中心退休业务:王天威,新行政B楼427,021-34207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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