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优秀大学生典型示范的引领作用,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全面发展,毕业后选择在国家重要领域贡献才学,引导学生能够坚持将国家需要、社会期望、个人价值相结合,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根据《tyc8722太阳集团城关于印发继续开展评选市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沪交内(学)[2019] 49号)的文件精神和学校的要求,船建学院继续在2021届春季毕业研究生中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机构
tyc8722太阳集团城成立优秀毕业生评定小组,负责制定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审办法,开展评审工作。
二、评选对象
1、评选对象包括2021届春季毕业全日制应届毕业博士生和硕士生(含港澳台学生,不含留学生)
2、评选对象包括国防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毕业生
3、评选对象不包含其他在职、委托、定向培养学生。
三、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以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尊敬师长;具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在校期间未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4)按时修完培养计划中的全部课程,学习勤奋、成绩优秀,目前无不合格课程;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
(5)在评选时,学院会重点关注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国家艰苦行业、重点单位、西部地区和基层就业的毕业生申请。
(6)申请人应按照“诚信就业、慎重签约、严格履约、绝不谎报”的原则,在就业过程中就业协议签约后不得有违约行为。
2、具体要求
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
(1)在校期间原则上应获得过“三好学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奖学金等各类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2)硕士毕业生原则上要求GPA计算源课程平均绩点在3.3以上(如个别专业有特殊情况,不得低于3.0,需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定小组确认),其它课程成绩优秀;
(3)博士毕业生要求课程成绩合格,但必须在2021年7月前取得学位。
(4)学院在评选时会优先考虑选择中西部就业、关键领域重点行业就业的应届毕业生。
市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
在达到校优评选标准的基础上,需累计获得上述各项荣誉两项(含)以上,并着重向满足以下两方面的学生倾斜:
①在科研上做出突出成绩,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等;
②到重点引导单位就业或世界一流大学继续深造。
同时学院在评选时会优先考虑选择中西部就业、关键领域重点行业就业的应届毕业生。
四、评选流程
1、申报
所有申请优秀毕业生的学生需按附件《关于面向2021届毕业生征集“优秀毕业生成才成长故事”的通知》的要求认真撰写“优秀毕业生成长成才故事”。
在线申报:在2020年11月30日17:00前,所有符合评选条件的2021届毕业研究生均可登录链接进行申报 https://www.wjx.cn/jq/97500266.aspx。
材料递交:纸质版《2021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请表》在11月30日17:00前交到木兰楼A203室。
电子版材料请按照以下排序命名方式:【1、2021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请表;2、优秀毕业生成长成才故事;3、个人生活照;4、导师简介;5、导师照片1张】 打包压缩上传至交大云盘,链接:https://jbox.sjtu.edu.cn/l/xncur8(压缩包名称为“学号+姓名+2021届成长成才故事”)。
优秀毕业生评定小组将对所有申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名单编入《优秀毕业生申请信息汇总表(硕士)》,在硕士班级进行公示。
通过资格审查的博士生,根据评选标准择优确定人选。
2、初评
硕士毕业生以班级为单位由班长组织公开、公正、公平的民主投票,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票数过半可获得班级推荐资格,在《优秀毕业生申请信息汇总表(硕士)》中按照投票结果,从高到低的顺序向学院推荐优秀毕业生候选人选,并在2020年12月6日17:00前发送至naoce_career@163.com
3、复核
推荐材料汇总后,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定小组依照评选办法组织复核,根据个人申请和班级投票结果,在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择优产生市、校优秀毕业生名单。
其中,拟申请/推荐市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需准备5分钟以内的PPT答辩材料(具体答辩信息另行通知)。
4、公示
市、校优秀毕业生评审结束之后,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定小组将通过学院主页(naoce.sjtu.edu.cn)、邮件等渠道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通知获评学生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并推荐给学校审批。
五、其他
1、在评审中一旦发现有作假、虚填、隐瞒等违规行为,立即取消评选资格;在评审后一旦发现有违规行为,立即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收回荣誉证书,并进行通报批评,
2、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如果不能按时完成学位论文或者就业过程中有不诚信、违约等行为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及有关奖励。
联系人:梁晴雪 陈超
电 话:34206694
地 址:木兰楼A203室
邮 箱:naoce_career@163.com
附件:
附件2. 关于面向2021届毕业生征集“2021届优秀毕业生成才成长故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