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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c8722太阳集团城2020级硕士研究生第二次学业奖助学金评审通知

    根据《tyc8722太阳集团城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交研[2020]39号)精神,经tyc8722太阳集团城(以下简称“船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讨论,制定《tyc8722太阳集团城船建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以下简称“评审办法”)。

    船建学院2020级硕士研究生第二次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即日起全面启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船建学院2020级中国籍全日制非定向硕士。

    2、2020级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援疆计划(非在职)、强军计划的全日制定向培养研究生。

    3、其它定向培养或单考入学的研究生不参加本次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二、评选等级

    1、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二个等级标准:一等 12000 元/年;二等 6000 元/年。不符合院系学业奖学金评定条件的硕士研究生不能获得学业奖学金。

    2、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评定,按月核算(以12个月/年计),根据当年在校有效月数累计奖励金额,于年底前一次性发放。

等级

学业奖学金

一等

12000元/年

二等

6000元/年

三等

    三、名额分配办法

    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和分配给船建学院的奖助学金的人数,按照各系的人数比例进行分配:一等约30%;二等约70%;考核不合格的同学为三等。

专业

总人数

一等

二等

三等

船舶与海洋工程

122

36

86

根据

评审

确定

力学

30

9

21

土木工程

67

20

47

交通运输工程

22

7

15

合计

241

72

169

(表中名额分配仅为参考)

    凡在入校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硕士研究生,属于考核未达到要求,为考核不合格,包含: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

    2、受校纪校规处分;

    3、GPA计算源课程不及格;

    4、GPA计算源课程平均绩点低于2.7;

    5、无故不按期注册报道;

    6、其他考核不合格情况等。

    四、评审标准

    1、各系按研究生学业成绩总分高低排序;如总分相同,按GPA计算源课程平均绩点高低排序;如总分和绩点分都相同,按已修课程总学分数高低排序。

    2、学业成绩总分含以下内容:

    (1)GPA计算源课程平均绩点(精确到两位小数);

    (2)论文奖励分;

    (3)专利奖励分;

    学业成绩为以上三项(1)+(2)+(3)之和。

    3、论文的计分标准为:

    SCI论文0.5分;

    EI论文0.4分;

    核心期刊0.3分;

    一般刊物0.2分(含ISTP);

    会议论文0.1分。

    其中,论文第一作者权重为1,第二作者1/2(需导师为第一作者),共同一作计1/2,其他的不计分;

    4、专利计分标准为:

    发明专利授权0.5分;

    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授权0.3分;

    发明专利受理0.2分;

    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受理0.1分。

    专利获得者排名顺序,第一作者权重为1,第二作者1/2,第三作者1/4,第四名及以后不计。

    5、在读期间,同一科研成果(论文、专利等)只计算一次,成果的有效期为自2020年9月硕士入学以来,截至2021年10月31日为止。

    6论文和专利的第一单位署名必须为tyc8722太阳集团城。

    五、申请办法

    参评学业奖学金的学生请于11月1日(周一)16:00前线上提交申请材料,申请网址:https://ssc.sjtu.edu.cn/f/f9aca51d。

    到截止时间仍未提交申请材料的同学则默认为仅凭GPA成绩参评学业奖学金。

    提交申请后,评委会会审核相关材料并核实加分结果,请于11月5日晚前自行登录一门式服务系统确认成绩(https://ssc.sjtu.edu.cn/tag/119/app/f9aca51d/all;type=8,选择“我发起的”)。如对加分有异议,请实名向sa_naoce@163.com进行申诉(不接受匿名邮件),或直接联系对应年级思政老师。

    八、备注

    1、对学业奖学金一二等的评选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后续公示时间内向教务办(34206200)、学工办(34206692)反映,逾期视为接受评选结果。

    2、学业奖学金与专项奖学金的申请和评选没有关联性。

    3、学业奖学金由学校统一发放。

    4、本评审办法由船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船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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