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tyc8722太阳集团城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交研[2020]39号)精神,经tyc8722太阳集团城(以下简称“船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讨论,制定《tyc8722太阳集团城船建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以下简称“评审办法”)。
船建学院2020级硕士研究生第二次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即日起全面启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船建学院2020级中国籍全日制非定向硕士。
2、2020级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援疆计划(非在职)、强军计划的全日制定向培养研究生。
3、其它定向培养或单考入学的研究生不参加本次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二、评选等级
1、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二个等级标准:一等 12000 元/年;二等 6000 元/年。不符合院系学业奖学金评定条件的硕士研究生不能获得学业奖学金。
2、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年评定,按月核算(以12个月/年计),根据当年在校有效月数累计奖励金额,于年底前一次性发放。
等级 |
学业奖学金 |
一等 |
12000元/年 |
二等 |
6000元/年 |
三等 |
无 |
三、名额分配办法
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和分配给船建学院的奖助学金的人数,按照各系的人数比例进行分配:一等约30%;二等约70%;考核不合格的同学为三等。
专业 |
总人数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122 |
36 |
86 |
根据 评审 确定 |
力学 |
30 |
9 |
21 |
|
土木工程 |
67 |
20 |
47 |
|
交通运输工程 |
22 |
7 |
15 |
|
合计 |
241 |
72 |
169 |
(表中名额分配仅为参考)
凡在入校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硕士研究生,属于考核未达到要求,为考核不合格,包含: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
2、受校纪校规处分;
3、GPA计算源课程不及格;
4、GPA计算源课程平均绩点低于2.7;
5、无故不按期注册报道;
6、其他考核不合格情况等。
四、评审标准
1、各系按研究生学业成绩总分高低排序;如总分相同,按GPA计算源课程平均绩点高低排序;如总分和绩点分都相同,按已修课程总学分数高低排序。
2、学业成绩总分含以下内容:
(1)GPA计算源课程平均绩点(精确到两位小数);
(2)论文奖励分;
(3)专利奖励分;
学业成绩为以上三项(1)+(2)+(3)之和。
3、论文的计分标准为:
SCI论文0.5分;
EI论文0.4分;
核心期刊0.3分;
一般刊物0.2分(含ISTP);
会议论文0.1分。
其中,论文第一作者权重为1,第二作者1/2(需导师为第一作者),共同一作计1/2,其他的不计分;
4、专利计分标准为:
发明专利授权0.5分;
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授权0.3分;
发明专利受理0.2分;
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受理0.1分。
专利获得者排名顺序,第一作者权重为1,第二作者1/2,第三作者1/4,第四名及以后不计。
5、在读期间,同一科研成果(论文、专利等)只计算一次,成果的有效期为自2020年9月硕士入学以来,截至2021年10月31日为止。
6、论文和专利的第一单位署名必须为tyc8722太阳集团城。
五、申请办法
参评学业奖学金的学生请于11月1日(周一)16:00前线上提交申请材料,申请网址:https://ssc.sjtu.edu.cn/f/f9aca51d。
到截止时间仍未提交申请材料的同学则默认为仅凭GPA成绩参评学业奖学金。
提交申请后,评委会会审核相关材料并核实加分结果,请于11月5日晚前自行登录一门式服务系统确认成绩(https://ssc.sjtu.edu.cn/tag/119/app/f9aca51d/all;type=8,选择“我发起的”)。如对加分有异议,请实名向sa_naoce@163.com进行申诉(不接受匿名邮件),或直接联系对应年级思政老师。
八、备注
1、对学业奖学金一二等的评选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后续公示时间内向教务办(34206200)、学工办(34206692)反映,逾期视为接受评选结果。
2、学业奖学金与专项奖学金的申请和评选没有关联性。
3、学业奖学金由学校统一发放。
4、本评审办法由船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船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