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使用原则
申请对象为长聘体系人员,主要用于科学研究,可用于科研条件建设和团队建设,其中科研条件建设主要包括实验室装修及维护、中小实验设备和实验耗材购置,团队建设费主要包括劳务费用和国内外差旅费。
二、使用期限
一般为合同约定的首个岗位协议期(一般为3年),不建议分批次及年度申请,如需变化可申请调整预算(通过申请系统提交调整申请)。
原则上首聘期内不申请视为自行放弃,且所有经费须在首聘期内使用完毕。
三、申请流程
1.教师入职报到状态为【报到成功】(即提交完所有入职报到材料,报到状态可登录人事系统hr.sjtu.edu.cn—进校审批查询),首聘期内向学院人事干事提交Word版《“双一流”建设项目人才计划科研启动费申请表》,邮件发送至shinexu@sjtu.edu.cn;
2.学院审批通过后提交至人资处;
3.人资处审批通过后提交至规划处重点办审批;
4.审批通过后,系统自动邮件通知申请教师(一般申请表提交后3周左右),登录双一流项目管理系统https://pms.sjtu.edu.cn/PMS/pages/index.jsp进行预算填报:【双一流建设(2016-2020)管理入口】→WF开头账号,【双一流建设(2021-2025)管理入口】→WH开头账号;
5.教师线上填报预算申请,经学院院长审批通过后流转至学校各部门线上审批。
四、经费说明
1.各类经费预算需详细列明计算依据及理由。
2.劳务费主要用于支付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用和评审费、专家咨询讲课费等;不得用于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
3.差旅费主要用于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国际差旅需按照出国出境中心要求办理相关手续。除合同中有特殊约定外,一般不得从个人启动经费中列支家属等无关人员的差旅费用。
五、经费管理
对于弄虚作假获取、截留、挪用、挤占、贪污科研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根据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停止拨款、缴回拨款等措施。违反法律的将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联系方式
学院人事干事:许闪闪,木兰楼A201,021-34206336
人资处联系人:汪洁,行政B楼405,021-34206724
重点办联系人:卢党吾,行政B楼527,021-34206201-822